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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網北京5月29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,青島遠洋運輸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宋軍,因受賄罪、貪污罪、妨害作證罪被依法判處刑罰,日前,青島市紀委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等有關規定,決定給予宋軍開除黨籍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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